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工程保证制度的通知 (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5-28 00:00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各方主体建筑市场行为,防范化解各类工程风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用经济手段落实建设领域各方主体责任,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工程保证制度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28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zzsjwjgc@126.com

2.通信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411房间

联系人:张威   联系电话:0371-67188920

附件:1.《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工程中保证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工程保证制度的通知(试行)》起草说明



 2021年5月28日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工程保证制度的通知(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程序规定,市城建局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28日将《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工程保证制度的通知(试行)》通过下列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28日在市城建局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1年6月28日,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3条,采纳意见8条。其中,《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工程保证制度的通知(试行)》共收到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馈修改建议3条,社会公众意见建议1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工程保证制度的通知(试行)》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进一步完善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责、联保方式、风险保证金缴纳方式等方面。上述意见经研究论证采纳了8条,比如明确各区建立各区的准入名录库、建设单位应向保证人交存反担保金,反担保金统一存入河南省工程担保行业协会账户等。部分意见未被采纳,比如建议银行和保险公司承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时单笔保额不设上限,可以用保函替代现金缴纳风险保证金等。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