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郑州市关于解决托育机构备案中有关消防合格证明办理问题的暂行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3-01 11:31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托育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推动我市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我局会同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拟制了《郑州市关于解决托育机构备案中有关消防合格证明办理问题的暂行办法》(试行),现按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发送。

邮箱:zzjwxfysc@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501室(收)。

邮编:450006,联系人:王洪义,联系电话:0371-67178198

电子邮件、来函等请注明“我为《郑州市关于解决托育机构备案中有关消防合格证明办理问题的暂行办法》建言”字样。为了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期待您的参与!

    附件:1、《郑州市关于解决托育机构备案中有关消防合格证明办理问题的暂行办法》(试行)

       2、《郑州市关于解决托育机构备案中有关消防合格证明办理问题的暂行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郑州市关于解决托育机构备案中有关消防合格证明办理问题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相关程序,市城建局于2023年3月1日至4月1日,通过市城建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

1.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保障局发函征求意见和建议;

2.组织专家、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

3.组织专家、市卫健委、部分区(开发区)建设局、局内部相关处室、质监站消防科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

4.通过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经广泛征集,收到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2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研究,采纳1条(文字性修改意见),未采纳1条(金水区建设局建议托育机构建设参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采用会商机制,前期与市卫健委沟通,托育机构不适合采用会商机制),未采纳意见均已与相关单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