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整改材料、补报材料专家复核发现问题的公示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4-21 16:13:37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郑建文〔2021〕187号)及《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建文〔2021〕52号)要求,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建局纪检组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了35家抽检单位名单并予以公示,随机抽取了3名执法人员和3名资质管理专家组成检查组,集中检查了抽检资质单位的动态考核资料。专家检查发现问题经公示、申诉、复审后,我局于 2021年12月14日发布了《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检查情况的通报》(郑建文〔2021〕225号),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9家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至2022年3月1日;对未按豫建设计〔2021〕299号规定的时间提交资质动态考核资料的147企业予以通报,要求相关企业应于2022年3月1日前提交资质动态考核资料。

根据《河南省住建厅关于2021年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豫建设计〔2021〕405号)的有关要求,我局于 2022年2月22日下发了《关于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的补充通知》,要求(郑建文〔2021〕225号)附件1、2中涉及的相关企业,以及(豫建设计〔2021〕405号)附件1、2中涉及的相关企业,应及时在企业版里提交动态考核资料;上述相关企业也可以按豫建设计〔2021〕405号“处理意见”整改:所有不达标企业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毕;确因节假日、疫情、灾情影响,导致资质条件不满足的企业,应于2022年4月10日前,向企业所在地资质管理部门提交延期申请并报省厅批准,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截止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2022年3月1日前,有7家企业提交了资质动态考核整改材料、有94家企业补报了资质动态考核材料、1家企业(详见附件1)提交了注销申请,我局已于2022年3月15日组织专家进行了复审,专家检查发现的问题已通知相关企业可按2022年2月22日补充通知整改。截至2022年3月31日,有3家提交了资质动态考核整改材料、14家企业(详见附件2)提交了延期申请、有47家补报了资质动态考核材料,我局已于2022年4月20日组织专家进行了复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整改材料、补报材料专家复查发现问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3)。

此次相关企业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28日前将书面申诉材料(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城建局16楼1602室,我局将组织专家组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此次检查发现问题的相关企业及未按豫建设计〔2021〕299号规定的时间提交资质动态考核资料的企业可以按豫建设计〔2021〕405号“处理意见”整改,截止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

联 系 人:魏剑霞   联系电话:67188925

联系地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16楼1602室),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

附件:1.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申请注销企业名单

   2.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申请延期整改名单

   3.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整改材料专家复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4. 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补报材料专家复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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