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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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4日以前的信件需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办理单位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该项目消防验收尚未完成,最终意见尚未形成,因此无法提供验收结论。验收结束后,验收结论我局将第一时间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请关注官方网站。
感谢您对郑州建设的支持!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该项目消防验收尚未完成,最终意见尚未形成,因此无法提供验收结论。验收结束后,验收结论我局将第一时间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请关注官方网站。
感谢您对郑州建设的支持!
2021-12-01 11: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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