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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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办理单位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按照《关于实行〈郑州市房屋和市政建设基础设施联合验收意见书〉的通知》(郑工改〔2022〕20号)文件要求,郑州市房屋建筑联合验收通过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出具《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不再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与《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具有同等效力。感谢您对郑州建设的支持!
2023-05-04 1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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