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7-02 16:43:50  

参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各方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298号)精神,我省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借用资质、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招标人或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如果您单位和个人在参与投标活动中发现以上行为或《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禁止行为清单》《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清单》中所列行为,请依法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郑州市举报方式:0371-67885515、0371-67887395)

如果您单位和个人在参与投标活动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可登录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首页“投诉举报”专栏“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在线举报”窗口反映。

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事实材料,我们将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决依法依规处理。涉及实名举报的,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让我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而努力!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