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郑州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工程计价指导意见(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7-22 09:31 

各有关单位:

为了完善我市建筑工程计价依据,满足郑州市应急抢险工程计价需要,根据《郑州市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特殊工程认定和发包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9〕25号)、《郑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认定暂行办法》(郑应急〔2020〕50号),结合我省现行计价依据和我市应急抢险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抢险工程指导意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所称应急抢险工程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引发,正在产生严重危害或者即将产生严重危害,必须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的工程,或者因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必须在短期内完成的工程。具体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抢险修复以及园林绿化、排涝、疏浚的抢险整治工程。应急抢险工程按照《郑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其他应急抢险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指导意见

(一)应急抢险工程计价,可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对人工、材料和机械据实计算,并考虑相应的管理费、酬金和税金。

(二)应急抢险工程计价中发生的项目,工程未进行人工、材料、机械签证,若有现行计价定额可以套用的,可执行相应的计价定额,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1.应急抢险项目执行定额时,按以下规定乘以应急抢险费系数(以下简称系数)。

(1)房屋建筑应急抢险工程,执行《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 1.65,材料费乘以系数 1.35。房屋建筑装饰定额中未包含的子目执行相应《河南省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定额》。

(2)房屋建筑应急抢险工程中的安装工程,执行《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 1.5,材料费乘以系数 1.1。安装综合定额中未包括的子目,执行《河南省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 1.25,材料费乘以系数 1.05。

(3)市政应急抢险工程,执行《河南省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 1.1,材料费乘以系数 1.05。《河南省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定额》中未包含的,执行《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 1.3,材料费乘以系数 1.1。

(4)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抢险工程,执行《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 1.3,材料费乘以系数 1.1。

(5)绿化应急抢险工程,执行《河南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单价》,相应子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 1.3,材料费乘以系数 1.1。

(6)排涝、疏浚应急抢险工程使用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时,参照市政应急抢险工程计价规定进行计价。

(7)地质灾害的抢险治理工程使用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时,参照市政应急抢险工程计价规定进行计价。

2.按定额计价的项目,已综合考虑赶工措施的因素,不另行计算赶工措施费。

3.管理费、利润率、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均按现行的计价规定执行。

4.借用其他专业子目计价时,借用子目的应急抢险费系数、管理费、利润率、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均按主属专业工程类别的抢险计价规定执行。

(三)应急抢险工程发生备勤(按要求在抢险现场待命的人员、材料、机械)费用时,按以下规定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进行签证,按实计算:

1.人工:消耗量按实际耗用工日签证。

2.材料:数量按实签证,计算材料来回运输费、运输损耗、保管费,其中运输损耗率可按 2%计算,现场保管费按照材料税前价格的 1.5%计算。

3.机械:台班消耗量按实际耗用台班签证;台班单价按照《河南省建设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台班费用构成,调整机上人工单价和燃料动力价格,并按对应系数进行折减。备勤台班单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备勤机械台班单价=机械台班价格—燃料动力消耗量×燃料动力价格×95%。

4.利润:不计算。

5.备勤签证的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均列入“其他项目费用”中的“计日工”。

(四)人工签证每工日按 8 小时工作制计算,机械签证每台班按 8 小时工作制计算,发生签证人工、机械每 4 小时内按半个工日、半个台班计算,4 小时外至 8 小时内按一个工日、一个台班计算。

(五)规费、税金等均按现行的计价标准及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按实际发生的台班签证进行计算。

(六)本指导意见不含因承接应急抢险工程发生的其它补偿费用,如发生按实际情况商议计价办法。

三、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发布《郑州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工程计价指导意见(暂行)》的起草说明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郑州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工程计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相关程序,市城建局于2022年7月21日至8月21日,通过市城建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

1.征求局内部相关处室和单位的意见建议;

2.向各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3.通过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经广泛征集,收到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17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研究,部分采纳。除文字性修改意见外,主要修改的地方有:一是修改了应急抢险工程认定单位;二对应急抢险系数进行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