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努力防范化解各类工程风险,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提高《通知》制定的科学性、公开性与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现公开面向社会就《通知》内容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24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意见建议可反馈至邮箱:zzsjwjgc@126.com,也可邮寄至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411室(邮编:450006)
联系人:张威
联系方式:0371-67188920
电子邮件、来函等请注明“《通知》意见建议”和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附件:
1.《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2.《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2023年10月24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意见征集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相关程序,市城建局于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24日,通过市城建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经广泛征集,收到修改意见12条,其中采纳6条,未采纳6条,未采纳的意见建议已逐一沟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保函的法律效力、建设单位行为管理和发挥工程担保行业协会自律等,上述意见经研究论证采纳了6条,比如当工程款支付担保全部代偿后工程仍未完工的,建设单位应在15日内向施工单位提供新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金额为施工合同未支付工程款金额的10%。倡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保证人风险防范培训、联保和再担保等机制,实现工程担保业务专业化、规范化管理,鼓励行业协会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开展保证人的信用等级和履约能力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