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标准(试行)》意见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12-12 14:42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智能建造试点推进工作,依据《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2023年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我局拟定了《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标准(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12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zzsjwjgc@126.com

2.通信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411房间

电子邮件、来函等请注明“《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标准》意见建议”和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

詹坤, 联系电话:0371-67188921

刘丽莎,联系电话:0371-67606350

附件:1.《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对《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标准(试行)》的起草说明

2023年12月12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标准(试行)》意见征集情况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智能建造试点推进工作,依据《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2023年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我局拟定了《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标准(试行)》,意见征集情况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相关程序,市城建局于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12日,通过市通过征求意见函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经广泛征集,收到8家意见单位(或专家)的意见建议42条,其中采纳37条,未采纳5条,所有意见建议已逐一沟通,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吸收在标准相关条文中。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1、术语章节,进一步明确单位用地面积产能的定义为:工厂主要产品全年总生产能力与相应生产区域占地面积的比率。

2、基本规定章节,调整工厂管理体系要求,涵盖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根据评价工作细化评价原则。

3、基本情况章节,调整指标及分值与附录不一致内容;量化专业人才队伍指标,便于考评。

4、信息基础设施章节,调整“全厂核心区域”为“核心生产区域”,明确相关设施覆盖到核心生产业务。

5、智能装备与产线章节,细化并分别列举不同类型构件生产企业关键核心生产设备。

6、数字化管理章节、系统集成与创新章节、附录章节等建立采纳或部分采纳。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