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询价的公告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10-26 12:28:06  

根据《郑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郑财办〔2008〕13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资〔2019〕313号)以及《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的相关规定,经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监督中心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满足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为确保报废资产处置的规范性和透明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有回收资质的公司参与书面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废固定资产概况

1.本次处置资产为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和已失去使用价值的图书资料共计48项,原值:人民币190340元(详情见附件)

2.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成交。

三、意向受让人的参与资格要求

1.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保证清晰、完整,且与原件一致。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子产品废旧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3.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绿色流通服务”备案信息需状态有效,且备案内容(企业名称、地址、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一致。

4.规范填写《议价一览表》,并加盖公司公章,报价文件方为有效。

四、时间要求

请参与公司在2026年10月29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资料书面盖章并密封后送达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监督中心409室(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榆林北路6号4楼409室)。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若有疑问,请联系余女士(电话:0371-67881603)。

2.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合法有效。如发现资料虚假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与资格。

3.如需现场查看报废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请提前联系余女士(电话:0371-67881603)安排查看时间。

4.本次询价活动无任何费用,我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和责任。

六、附件

附件1:《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监督中心处置资产清单》

附件2:《议价一览表》

欢迎有资质、有意向的公司积极参与本次报废资产处置活动,共同推动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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