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宇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申请资质办理事项的公示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11-22 17:38:55  

现将河南中宇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办理事项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河南中宇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全资子公司河南良朋实业有限公司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河南中宇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双方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河南良朋实业有限公司独立承担。

2.河南腾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全资子公司河南驰朗实业有限公司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河南腾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河南驰朗实业有限公司独立承担。

3.河南平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母公司河南良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河南平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河南良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独立承担。

4.河南省俊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全资子公司河南彦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河南省俊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双方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河南彦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独立承担。

5.河南喆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母公司河南冠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河南喆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河南冠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独立承担。

6.河南东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母公司河南春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转移至河南东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双方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河南春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独立承担。

7.河南三林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将母公司河南三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转移至河南三林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双方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河南三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独立承担。

8.河南焕调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将母公司凯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河南焕调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双方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凯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独立承担。

9.河南省智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其本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转移至子公司金华市吉欣建设有限公司。双方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河南省智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独立承担。

10.河南登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将母公司河南仓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河南登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双方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河南仓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独立承担。

11.河南里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将母公司河南沧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河南里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双方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河南沧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承担。

12.河南如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请将母公司河南隆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河南如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河南隆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独立承担。

13.河南楚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母公司河南盾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河南楚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双方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河南盾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独立承担。

14.河南闻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母公司河南途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河南闻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承诺:上述资质无在建工程,资质转移前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签订所有合同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河南途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独立承担。

现将以上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9日)。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子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办公室  0371-67581188

监督举报电话:0371-67188959

邮政编码:450000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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