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认定保利天和院(1#-5#楼、7#-9#楼、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充电车棚)项目为装配式建筑的公示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12-01 11:15: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郑建文〔2021〕191号)要求,依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 T51129-2017)和《河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 J41T222-2019),经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组评审,确认保利天和院(1#-5#楼、7#-9#楼、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充电车棚)项目为装配式建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翟文博  电话:67188928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508房间

附件:拟认定为装配式建筑情况明细表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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