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科学设立市政工程建设程序
来源:郑州建设信息网   时间:2008-11-28 09:00:00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科学设立市政工程建设程序

市建委召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程序研讨会

市建委副主任李亚就我市现行的工程建设程序结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特点进行初步调研和探讨

市建委副主任李亚就我市现行的工程建设程序结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特点进行初步调研和探讨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简化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2008年11月28日,市建委副主任李亚召集建委城建管理处、规划设计处、设备建材处、政策法规处、建筑市场处、质量安全处等有关处室和招标办、拆迁办、造价办、安监站、企业办、墙改办、散装办、市政监督站、工程交易中心、行政审批中心、监察支队、城建集团等单位负责人在建委18楼会议室召开研讨会,研究如何科学设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程序。会议针对我市现行的工程建设程序结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特点进行了初步调研和探讨。

    市政工程一般都是政府投资、关乎民生、服务社会,计划性很强,具有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的特点。因此,如何能够做到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又能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缩短建设周期就显得异常重要,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经了解我市现行的工程建设程序包括:办理工程报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合同备案、核收费用、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这些程序全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不能省略。但是结合市政工程的特性,在具体审批过程中的一些手续、资料、审批时限等仍有可以简化的空间。例如:安全监督手续审批可在基本资料完善的前提下,省略开工前现场勘查的步骤,以缩短审批时间。可通过加大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力度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与会的各处室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分别就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审批事项进行了说明,并与大家针对每项程序进行了探讨。就如何简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形成了初步的共识。

                                       供稿:王志华
                                       摄影:袁金强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