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指导意见》通过专家评审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时间:2016-11-07 09:00:00  
《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指导意见》通过专家评审

  近年来,随着郑州市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电动自行车数量的也有较快的增加,电动车的充电成了日益突出的矛盾问题。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的电动车用户私拉电线进行充电引起火灾的现象,严重威胁到了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市领导在《关于我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上的批示,2016年,我委委托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全面负责,协调配合单位郑州祥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包含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充电管理系统、安防消防系统的建设标准和质量技术要求。本指导意见的制订和出台,得到省住建厅的大力支持和业务指导,9月份,我委书面征求了市公安局、质监局、科技局、市电业局等有关部门意见,同时还广泛征求了我市甲级建筑设计单位、甲级电力设计单位、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形成了《郑州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设计导则》评审稿。

  2016年11月4日,在市建委1806会议室召开了《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指导意见》评审会。经评审,专家一致同意原则通过,并提出了核实电动自行车库与电动自行车棚各自适用的条款,规范用语;补充相关适用规范及地方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配电部分内容;水暖专业引用有关标准内容应有针对性;各专业要求不应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细化地上电动自行车棚相关参考附图,取消地下电动自行车库附图等合理化建议。

  省住建厅标准定额与勘察设计处副处长胡智慧参加评审会,并对郑州市试点编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该指导意见内容详实,并有地上电动自行车棚相关参考附图,因此建议名称改为《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导则》。

  市建委副主任金建新虽未亲自到会,但委托会议主持人转达:对感谢省住建厅和专家组对郑州建委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表示感谢,并要求编制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认真修改完善;正式发布实施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各方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