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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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办理单位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三类人员”)的考核、核发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条之规定,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才能申请建筑三类人员。贵公司不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则不能申请建筑三类人员。详情信息可拔打咨询电话:0371-67177870。感谢您对郑州建设的支持!
2023-06-06 1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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