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查阅
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2021年8月24日以前的信件需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办理单位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一、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类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无需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如果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范围内有承担服务功能的配套工程:包括公共建筑、商业建筑等需要办理消防验收的建筑物,那么这些建筑物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消防验收。
二、实行联合验收的,消防验收备案纳入联合验收一并办理。感谢您对郑州建设的支持!
二、实行联合验收的,消防验收备案纳入联合验收一并办理。感谢您对郑州建设的支持!
2023-09-05 14: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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