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信用管理,我局重新修订了《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11日,如有修改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至邮箱zzsjwjgc@126.com。
联系电话:0371-67188921
附件:1.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2024年5月11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序号 | 征集建议 | 采纳情况 | 原因及修改情况 | 备注 | |
1 |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 | -6应扣建设单位分 | 采纳 | 综合评分时由实施单位具体区分 | |
2 | 平台中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经理、总监数量的问题,每多登记一人次 | -3/人次 | 采纳 | 在计分标准中增加 | |
3 | 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弄虚作假考勤的。 | -1/人次 | 不采纳 | 原细则已有,重复 | |
4 | 对总监理工程师履职不好、不配合落实实名制工作的,除扣分外,按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1/人次 | 不采纳 | 除扣分外,按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属于本办法范畴,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 |
5 | 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录入的 | -1/人 | 采纳 | 主要人员落实实名制在省住建厅《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文件中有要求,在计分标准中增加 | |
6 | 平台内变量信息更新不及时,超过一个星期的 | -1 | 采纳 | 在计分标准中增加 | |
7 | 需要向平台提供材料,没有合理理由超过一个星期甚至更长时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提供的 | -2 | 采纳 | 在计分标准中增加 | |
8 | 向平台提交申请被驳回后超过一个月甚至到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 | -10 | 不采纳 | 分值设置不合理,修改为:向平台提交申请被驳回后超过一个月拒不整改的,扣3分。 | |
9 | 连续3个月项目平均考勤率达到90%(含)以上。但这3个月的月份参加奖励后,不再统计下次奖励(全年此项不超过12分)括号内不提 | 3 | 不采纳 | 原细则已有相关内容 | |
10 | 新批项目,从领取施工许可证到竣工验收结时束仍未进平台进行监管的 | 列入失信 工地 | 采纳 | 情况较严重,在计分标准中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