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定程序。
二、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应当实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承办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