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和资质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1-04 00:00:00  

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和资质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60号)文件精神,原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和部分资质变更工作,已委托我委负责实施。为进一步方便企业,提高审查效率,规范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

  (一)凡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资质资格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4年11月1日(含)后到期的,其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由我委负责实施。

  (二)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申请材料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1、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在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60天申请资质资格延续。各企业通过“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信息系统”,填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城建委。

  2、我委受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资格延续材料后,将按行业资质资格标准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由我厅负责河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建设标[2013]58号)、《关于我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和资质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6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完成审查工作,并将审查意见在“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按规定时限复审企业陈述材料,并调查核实有关举报投诉材料。

  3、城建委在审查结束后5日内,按资质类别分别填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情况汇总表》,并附汇总表上全部企业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同意延续资质资格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

  (三)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工作流程及申报材料

  工作流程为:企业申请——组织专家评审——公示——上报省厅核准。

  申报材料:按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文第十五项规定提交材料,核验相关证书、业绩、资料原件。

  申报材料数量:

  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

  3、相关附件材料一套;

  4、《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代表工程业绩核查表》一份。

二、资质变更工作

  (一)自2014年10月1日起,凡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的乙、丙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除企业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两项变更需经市城建委审核后报省住建厅变更外,其它变更事项均由市城建委办理。

  (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的增补,包括证书副本增加、更换、遗失补办,扔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企业按照《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向市城建委申报。企业对上述进行变更或增补证书的均应提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

  (四)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甲、乙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变更名称、资质证书编号两项变更,仍按现行规定(建市函[2005]375号执行。

  (五)我委负责的企业资质变更工作流程及申报材料

  工作流程:企业申请——审核——办理。

  申报材料及数量:

  1、《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一份;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一份;

  3、相关附件材料一套;

  4、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全部)。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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