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和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2-14 00:00:00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 变更权限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65号)文件精神,原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暂定乙级转乙级、资质变更(含暂定乙级)审查工作已委托我委负责实施。为进一步方便企业,提高审查效率,规范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质延续、暂定乙级转乙级审查工作
  (一)乙级资质延续、暂定乙级转乙级申请材料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暂定期届满)30日前提出资质延续申请。各企业通过“省住建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http://222.143.25.44:9035)”,填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我委。
  2.我委受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暂定乙级转乙级材料后,将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 变更权限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6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资质〔2015〕104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资质标准和时限完成审查工作,并将审查意见在“郑州建设信息网”(www.zzjs.com.cn)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按规定时限复审企业陈述材料,并调查核实有关举报投诉材料。
  3.我委在审查结束后10日内,将企业资质延续、暂定乙级转乙级的正式文件、实地核查表、网上审核结果和汇总表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同意延续资质资格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
  (二)乙级资质延续、暂定乙级转乙级工作流程及申报材料
  工作流程:企业申请——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公示——上报省厅核准。
  申报材料: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和建办标〔2011〕29号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材料要求)相关条款提交材料。
  申报材料数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3份)、企业基本情况及人员材料(附件1)(2份)、企业营业收入证明材料(附件2)(2份)。
  二、资质变更(含暂定乙级)工作
  (一)乙级(含暂定乙级)企业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注册地变更等审核事项由我委负责实施,资料审核后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变更栏内注明变更具体事项,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更新企业变更信息。需要换发证书的,由企业持我委审核意见,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
  (二)乙级(含暂定乙级)变更申请材料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资质〔2015〕104号)规定执行。
  (三)乙级(含暂定乙级)变更工作流程及申报材料
  工作流程:企业申请——资料审核——办理。
  申报材料及数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及变更材料(2份)。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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