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民生“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3-29 00:00:00  

各有关处室、二级机构、G107辅道快速化工程项目部:
  经研究,现将《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民生“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2016年3月29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民生“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2016年民生十件实事任务分工及相关通知要求,市建委共承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G107辅道快速化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三项工作,为确保涉及市建委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市政府相关全会精神,认真按照全市2016年民生“十件实事”的总体要求,遵循“保质、按时、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确保涉及的各项民生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让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城乡建设发展成果,努力为实现我市“两个率先”和国际商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责任目标
  (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100%
  主管领导:高必成
  责任单位:安监站、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二)G107辅道快速化工程高架部分年底前北三环至南三环段建成通车,初步形成市区“井字+环线”快速路体系
  主管领导:梁远森
  责任单位:G107辅道快速化工程项目部
  (三)完成1000户以上农村危房改造
  主管领导:王立新
  责任单位:村镇处、各县(市、上街区)政府
  三、工作安排
  (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100%
  1、2016年1月份目标任务。(1)对2015年度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总结。(2)继续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进行督导巡查,对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督导。(3)对本月各县(市、区)扬尘整治情况进行考评。
  2、2016年2月份目标任务。(1)出台2016年建筑扬尘整治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扬尘整治行为。(2)正式启用“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综合监管系统”,推行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和PM10现场检测,强化科技支撑,确保精准治理。(3)对本月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情况进行考评。
  3、2016年3月份目标任务。(1)召开2016年建筑扬尘整治工作推进会议。(2)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共同参与建筑扬尘整治工作。(3)继续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进行督导巡查,对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督导。(4)对本月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情况进行考评。
  4、2016年4月份目标任务。(1)对全市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2)继续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进行督导巡查,对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督导。(3)对本月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情况进行考评。
  5、2016年5月份目标任务。(1)继续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进行督导巡查,对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督导。(2)对本月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情况进行考评。
  6、2016年6月份目标任务。(1)召开扬尘管理先进工地现场观摩会。(2)继续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进行督导巡查,对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督导。(3)对本月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情况进行考评。
  7、2016年7月份目标任务。(1)继续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进行督导巡查,对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督导。(2)对本月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情况进行考评。
  8、2016年8月份目标任务。(1)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上半年扬尘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回顾,部署下半年工作。(2)继续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进行督导巡查,对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督导。(3)对本月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情况进行考评。
  9、2016年9月份目标任务。(1)召开扬尘管理先进工地现场观摩会。(2)继续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进行督导巡查,对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督导。(3)对本月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情况进行考评。
  10、2016年10月份目标任务。(1)制订出台冬季扬尘整治措施,严格规范扬尘整治行为。(2)继续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进行督导巡查,对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督导。(3)对本月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情况进行考评。
  11、2016年11月份目标任务。(1)对全市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2)继续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进行督导巡查,对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督导。(3)对本月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情况进行考评。
  12、2016年12月份目标任务。(1)继续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进行督导巡查,对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督导。(2)对全年各县(市、区)建筑扬尘整治情况进行考评。
  (二)G107辅道快速化工程高架部分年底前北三环至南三环段建成通车,初步形成市区“井字+环线”快速路体系
  1、2016年1月份目标任务。略
  2、2016年2月份目标任务。略
  3、2016年3月份目标任务。3月31日土地征收完成,房屋拆迁完成95%,其中包括绿化迁移、姚桥路立交桥西北角陵园(郑东新区)。
  4、2016年4月份目标任务。4月10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全部完成,其中包括绿化、姚桥路立交桥西北角陵园(郑东新区)迁移。主线桩基完成20%。承台完成5%。
  5、2016年5月份目标任务。主线桩基完成50%。承台完成10%。
  6、2016年6月份目标任务。主线桩基完成70%。承台完成30%。桥墩完成15%。
  7、2016年7月份目标任务。主线桩基完成80%。承台完成40%。桥墩完成30%。
  8、2016年8月份目标任务。主线桩基完成95%。承台完成65%。桥墩完成55%。箱梁完成5%。
  9、2016年9月份目标任务。主线桩基完成100%。承台完成80%。墩柱完成65%。箱梁完成25%。
  10、2016年10月份目标任务。主线桩基完成。承台完成90%。墩柱完成85%。箱梁完成55%。
  11、2016年11月份目标任务。主线桩基完成。承台完成。墩柱完成。箱梁完成75%。
  12、2016年12月份目标任务。北三环-南三环段高架桥主线贯通。
  (三)完成1000户以上农村危房改造
  1、2016年1月份目标任务。督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
  2、2016年2月份目标任务。(1)总结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验和教训。(2)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信息核准。
  3、2016年3月份目标任务。(1)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制定。(2)申报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4、2016年4月份目标任务。(1)召开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布置会。(2)按照上报计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3)完成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公示工作。
  5、2016年5月份目标任务。(1)组织开展农村危房现状信息补充调查核准录入工作。(2)开展好计划危改农户的入户调查工作。
  6、2016年6月份目标任务。待省厅危改方案出台后,制定我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7、2016年7月份目标任务。对列入计划任务的危改户实施危房改造;做好实施过程的督查工作。
  8、2016年8月份目标任务。督查2016年农村危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开工率达到20%以上。
  9、2016年9月份目标任务。督查2016年农村危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开工率要达到50%以上。
  10、2016年10月份目标任务。确保开工率达到100%,竣工率达到30%,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1、2016年11月份目标任务。竣工率达到70%以上,竣工验收率达到50%以上,督促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12、2016年12月份目标任务。竣工验收率达到100%,危改农户信息录入率达到100%,资金拨付率要达到6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项目管理、效能督查,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市政工程建设领导,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健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部,落实市建委领导班子成员或副县级干部项目责任制。坚持每周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民生“十件实事”工作,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高效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周例会制度、现场办公制度、督查督办制度等工作制度,坚持“日协调、周督查、月考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政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和项目部的现场主导作用,做到“小问题不过天,大问题不过夜”,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化解矛盾,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完善规章制度。完善《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安全管理办法》、《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依。
  (四)严格建设程序。在工程建设中,坚持按照规范、规定施工,使工程建设一步到位。积极协调各区、市园林局、电力公司等单位进行影响工程进度的附属物的迁改工作,最大限度的加快工程进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治理。
  (五)加强项目管理。加强工程建设检查力度,组成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有效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建筑工地日常督导检查力度,对建筑工地实施24小时不间断督查巡查,积极督促各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力度,督促各县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奋进有为的工作氛围和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积极改进观念理念、管理思路、工作方法等,努力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工作任务。坚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奖惩,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市建委承办的2016年郑州市民生十件实事督办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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