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双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6-12-29 00:00:00  

各县(市)、区清欠办,各清欠联席单位,各相关建筑企业,各有关单位:

  元旦、春节期间,是工程建设领域外来返乡务工人员投诉拖欠工资的敏感期和高发期。为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郑发〔2016〕2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94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劳务用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郑建文〔2016〕34号)要求,现就加强“双节”期间我市建筑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通知如下,请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清欠工作责任

  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建设工程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是建设领域各清欠单位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清欠工作“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及时果断解决“讨薪”信访问题。一是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负总责,各工程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凡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工程所在地区政府应承担第一监管责任;凡补办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补办手续前工程建设造成的拖欠问题原则上由所属地区政府为主处理;二是落实施工总承包主体责任,总包企业作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直接责任人,应组织劳务企业,全面开展清欠自查自纠活动,并协调建设单位,筹措充足的工程款及劳务费,确保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清欠合力,从严从快处理恶意拖欠问题。

  二、重点排查,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

  即日起,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一步开展建设工程拖欠问题排查。要将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纳入近期阶段性重点监管事项,充分发挥市场和现场联动监管机制,重点排查建筑工程是否垫资建设、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否擅自使用无资质的劳务队伍、是否落实农民工工资“一卡通”、是否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重点拖欠隐患监管台账,并指定专人跟踪监管,督促业主及总包单位积极筹备资金,确保返乡民工顺利领取工资。

  三、畅通渠道,加大清欠处置工作力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清欠信访接待、投诉受理,对发现的拖欠问题,及时组织化解。要进一步完善清欠应急预案,对分包单位暂时无力解决的,由总包单位先行垫付;总包单位不能解决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满足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条件的,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同时,要加大对不法讨薪行为的综合治理,特别对个别企业或个人弄虚作假或煽动劳务人员闹访缠访,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恶意讨薪或工程款的,要对有关企业及责任人严肃处理。要加强清欠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对不及时妥善解决欠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郑州市清欠投诉电话:67188963、67188964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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