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召开2017年郑州市城乡建设行业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2-24 00:00:00  

各县(市、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和房屋征收办,各重点镇,部分建筑企业,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7年3月1日上午(星期三)召开2017年郑州市城乡建设行业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16年建设行业各项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展望行业发展前景,安排部署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同时表彰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部分问题企业及个人。

  二、参会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各县(市、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局长和房屋征收办主任及建管、设计、建筑节能、法规、村镇科科长,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站站长,城建监察大队负责人,招标办,造价办主任,27个重点镇镇长。

  部分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业企业负责人,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等中介机构负责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负责人等。

  市建委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及二级机构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

  2017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8时40分进场完毕。

  四、会议地点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4楼会议室(淮河西路35号)。

  五、会议要求

  (一)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建设局由委办公室负责通知,各建设局负责组织本系统人员参会,并将应参会人员姓名、职务、单位、联系方式于2月28日上午12:00前以电子表格形式(表格见附件二)反馈至zzcxjswbgs@163.com。(联系人:钱伟67188900)

  各县(市、区)征收办与征收单位参会人员由郑州市征收办负责通知(联系人:房志豫 67178331)。

  重点镇参会人员由郑州市建委村镇处负责通知(联系人:范永星 67188915)。

  各参会企业由市建委相关处(室)或二级机构负责对口通知,并做好参会人员统计汇总工作。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会,不得随意替会或缺会(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仅限一人参会),由于市建委停车场车位有限,请各参会单位尽量集中乘车,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

  附件:1.参会名单

     2.参会人员回执单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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