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5-19 00:00:00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二级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办〔2017〕15号)部署,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事项进行责任分解,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5月19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我委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我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廉洁,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坚持依法合规。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法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依法公开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公开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技术手段,把创新落实到公开实效上。 

  坚持公众参与。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促进有效施政,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到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基本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主体、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标准进一步明确,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信息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等配套联动水平明显提升。

  到2020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用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公开内容

  (一)推进决策公开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反馈、评估制度,对提交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或委领导集体决策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等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牵头提交部门(单位)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通过委门户网开展调查征集、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动会议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完善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参与议题讨论。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会议事项和相关文件。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健全会议预公开和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

  分管领导:高必成

  牵头单位:法规处

  责任单位:组宣处、各相关部门(单位)

  (二)推进执行公开

  2.围绕省、市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民生实事等分解给我委的工作事项,抓好任务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督导抓好落实,并及时主动公开落实情况。

  分管领导:杨 琦

  牵头单位:办公室、督查室

  3.重点市政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审批结果、项目进展、招投标、土地征收、施工管理等信息,以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信息。原则上每季度公开1次。

  分管领导:李俊铭

  牵头单位:城建处

  责任单位:招标处、审批办、征收办

  4.扬尘治理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检查考核、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扬尘问题处理结果信息。原则上每季度公开1次。

  分管领导:曲 标

  牵头单位:质安处

  责任单位:安监站

  5.农村危房改造、特色小镇和中心镇建设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政策措施、检查考核、工作进展等信息。原则上每季度公开1次。

  6.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等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政策措施、检查考核、项目进展及成效等信息。原则上每季度公开1次。

  分管领导:杨 琦

  牵头单位:节能处、墙改办

  责任单位:设计处、散装办

  (三)推进管理公开

  7.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健全并落实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事权和职能,以及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监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逐步推进行政处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

  分管领导:张春喜、高必成

  牵头单位:法规处

  责任单位:人事处、各相关执法单位

  8.推行行政许可公示制度,重点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审批部门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分管领导:王立新

  牵头单位:审批办

  责任单位:人事处

  9.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政策措施、企业基本信息、信用信息情况。

  分管领导:王立新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企业办

  10.加强建设现场监管,重点公开工程质量、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信息。

  分管领导:曲 标

  牵头单位:质安处

  责任单位:质监站及分站、安监站及分站、市政站

  11.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重点公开招投标项目的招标、投标、中标信息。

  (四)推进服务公开

  12.根据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部署和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制定我委办事大厅相应制度规定,加强办事大厅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管理服务标准等。完善政务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重大项目分级协调督办等便民服务功能。制定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意见,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实体服务中心向网上服务大厅延伸,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均要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并公开办理信息。构建网上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实现与省、市政务服务体系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信息发布、咨询、申请、受理、办理、反馈、监察,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分管领导:王立新

  牵头单位:审批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进驻单位

  13.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建立服务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编制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严格执行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畅通咨询电话,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简化办理流程,精简证明事项及前置程序,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分管领导:张春喜、高必成

  牵头单位:法规处

  责任单位:人事处、审批办、办公室、信息中心、各政务服务事项涉及单位

  (五)推进结果公开

  14.及时公开对市委、市政府及我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和结果。重点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建立年度责任目标和完成情况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绩效管理工作透明度。

  分管领导:杨 琦

  牵头单位:办公室、督查室

  15.推进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研究创新审计结果公开方式,及时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

  分管领导:杨 琦

  牵头单位:财务处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6.加强财政预决算、基金核退、扶持资金分配、其他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分管领导:杨 琦

  牵头单位:财务处

  责任单位:村镇处、墙改办、散装办

  17.加强房屋征收方面的信息公开。

  分管领导:李俊铭

  牵头单位:征收办

  18.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公报,集中公开我委印发的涉及公众权利义务的非涉密规范性文件及其备案目录,全面标注已公开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分管领导:高必成

  牵头单位:法规处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19.持续深化公开专栏建设,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充实和完善市政务网和委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或相关栏目内容,集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建设,及时向市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满足群众查阅需求。

  分管领导:杨 琦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相关部门(单位)

  (七)抓好依申请公开

  20.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申请。强化信息公开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加强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拟办、会商、审核、答复、归档等管理,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图。依申请公开答复应写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及条款,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积极开展答复内容、格式的标准化探索,提升答复质量。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机制,对每年自查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作出申请答复的同时,对应主动公开的、可转为主动公开的予以主动公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依申请公开制度良性运转。

  分管领导:杨 琦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审批办、法规处、各相关部门(单位)

  21.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例和法院判例的收集、汇编、研究,提升依法办理的能力和水平。

  分管领导:高必成

  牵头单位:法规处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三、主要举措

  (一)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22.加快数据开放步伐,建立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编制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与指南,明确共享开放范围边界和使用方法。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相关标准进行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统筹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完善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市级政府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交换。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之间的合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社会众包等多种方式,依托专业企业和个人开展政府大数据应用。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依法采集并开放数据,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数据资源开展商业模式创新。

  分管领导:杨 琦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二)加强政策解读

  23.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我委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制发部门(单位)负责做好解读工作;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单位)负责做好解读工作,联合发文部门(单位)做好配合工作;我委起草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由我委起草部门(单位)做好解读工作。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对于出台的主要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可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文件与解读文本应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审签。解读文本原则上应与政策文件同时公开发布,最迟应在政策文件公开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且栏目内政策解读信息与相应的政策文件可相互链接。政策解读应充分借助新媒体,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电视栏目等准确、生动、易懂、易传播的形式展示。各级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2017年底前组建我委的政策解读专家评论员队伍。

  分管领导:高必成

  牵头单位:法规处

  责任单位:办公室、组宣处、信息中心、各相关文件起草部门(单位)

  (三)扩大公众参与

  24.要围绕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沟通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公开听证座谈、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对于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管作用。

  分管领导:高必成

  牵头单位:法规处

  责任单位:办公室、组宣处、信息中心、各相关政策制定部门(单位)

  25.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挖掘政务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及其互动功能。加强政府热线、领导信箱、网络直通车等互动平台建设,积极参与政府开放日、广播电视问政、12345市长电话下基层,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分管领导:张春喜

  牵头单位:组宣处

  责任单位:办公室、督查室、信息中心

  26.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来信、来访案件,要认真妥善处理。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督促检查、审核把关,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分管领导:王少旭

  牵头单位:信访处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四)及时回应关切

  27.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重大舆情要及时查明情况,联系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部门(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后续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遇有重要社会关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每年至少出席1次新闻发布会。要建立宣传、网信等部门组成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办公室做好回应关切的督促协调工作,组宣处协调媒体做好新闻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对重大务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进行问责。

  分管领导:张春喜

  牵头单位:组宣处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各相关部门(单位)

  (五)发挥媒体作用

  28.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推动工作等积极作用。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及时做好发布和解读工作。邀请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代表参与重要政务活动,积极向重点商业网站推送有关稿件,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媒体采访了解重大决策、重要措施的制定、实施、监督等情况提供便利。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等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吹风会。

  分管领导:张春喜

  牵头单位:组宣处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各相关部门(单位)

  (六)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建设

  29.动态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权力和责任清单在政府网站和委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并动态更新,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保留情况的公开,制定并公开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积极稳妥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结合行业系统工作特点,逐项明确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事项、情形和依据,逐步细化不予公开范围,纳入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分管领导:张春喜、高必成

  牵头单位:法规处

  责任单位:审批办、设计处、办公室、信息中心、各相关部门(单位)

  30.建立主动公开清单制度,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确保政务公开目录覆盖所有公开信息。

  分管领导:杨 琦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相关部门(单位)

  (七)提高信息化水平

  31.依托政务云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政府数据资源集聚、开放、共享,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约化水平。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分管领导:杨 琦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32.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做到利企便民,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新平台,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加大权威信息新媒体发布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

  分管领导:王立新

  牵头单位:审批办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各相关部门(单位)

  (八)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33.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我委要通过政府网站完成各类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明确和强化内容建设、运行维护责任,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互动业务和办事服务,推进政府网站升级改造,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标准化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加强政府网站之间、政府网站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之间的联动。对上级的重大政策信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网站要及时转载、链接。

  分管领导:杨 琦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相关部门(单位)

  (九)强化政府公报的权威发布功能

  34.及时准确刊登我委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着力提升发布质量和时效。

  分管领导:高必成

  牵头单位:法规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

  委成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列入工作分工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布,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二级机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1次专门向委主要领导汇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理顺工作机制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明确1名负责人具体抓,推动本部门(单位)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三)完善制度规范

  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务服务等规定;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建立各类平台日常监测管理制度、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依法积极稳妥推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指导和督促工作,统一本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工作要求。

  (四)抓好教育培训

  委将选送相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适时邀请相关专家举办培训班,各部门(单位)要组织所属人员自觉学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政策理论知识,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各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部门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

  (五)强化监督考核

  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将纳入委年度政务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违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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