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综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6-08 00:00:00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特点,经研究,特制定《郑州市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综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2017年6月8日

 

 

郑州市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综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0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17〕10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郑安委办〔2017〕4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建筑工地防汛、防暑、消防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建筑工地溺水、触电、雷击、食物中毒等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督导,严格管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断巩固和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夏季建筑工地各类安全风险和危险源得以更好地管控,建筑工地安全施工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制度标准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整治,安全防护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高。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工作领导,市建委成立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曲 标 市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远 烁 李世杰 张秋福 林 海

  成 员:聂孟建 廖 薇 刘 欣 魏宁红 王永明

  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监管处,办公室主任由远烁同志兼任。同时,成立一个督查组和四个检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1.督查组

  组 长:曲 标

  成 员:远 烁 李世杰 张秋福 林 海

  2.检查组

  (1)第一检查组

  组 长:聂孟建

  副组长:沈燕霞

  成 员:市安监站巡检一科、巡检二科、巡检三科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市安监站巡检一科、巡检二科、巡检三科监管工程

  (2)第二检查组

  组 长:廖 薇

  副组长:赵 磊

  成 员:市安监站市政地铁一科、市政地铁二科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市安监站市政地铁一科、市政地铁二科监管工程

  (3)第三检查组

  组 长:魏宁虹

  成 员:市安监站经开区分站巡检一科、巡检二科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市安监站经开区分站监管工程

  (4)第四检查组

  组 长:各县(市、区)建设局局长

  成 员: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安全监督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各县(市、区)监管工程

  二、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三、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建筑施工汛期安全生产

  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大风、暴雨、雷电和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密切关注天气、汛情预报,加大对汛期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企业暑季汛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各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特点,对在建工程特别是深基坑工程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掌握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应急措施,一旦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组织力量排除或果断停止施工。各级建设安监机构要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和监督,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早采取措施。

  一是要加强汛期深基坑施工管理。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所有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并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支护施工;所有深基坑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汛期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能回填的基坑,争取在汛期来临之前回填完毕;所有深基坑随时观测边坡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做好观测记录,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是要加强汛期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塔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制度,做好基础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加强管理,确保脚手架整体稳固、牢靠,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加强对高大模板工程和脚手架的管理,确保高大模板和脚手架支撑系统整体的稳固性,支撑基础地面要平整、坚实,排水通畅;对施工现场的宿舍、伙房、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距离深基坑过近,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宿舍要坚决予以拆除,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渣土、材料运输应使用有资质的车辆,进出应冲洗干净,严禁带泥土上路,污染城市路面。

  (二)以人为本,切实做好防暑降温

  即将进入高温酷暑时期,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各施工企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避免疲劳作业和高温时段室外作业。

  各建筑工地要确保作业区和宿舍区满足防暑降温要求,同时要注意防火。露天、高温和密闭条件下作业,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和夏季易发疾病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细致排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隐患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所有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均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二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均应持证上岗。三是高层建筑脚手架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应急疏散通道、安全指示标志等完好有效。四是建设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满足室外临时消防设施。五是建设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必须使用阻燃密目网。六是房建工程应保证消防水源与施工进度同步跟进。七是建设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按照规范、标准要求严格设置。八是现场材料堆放,木料加工区必须设置严禁吸烟、消防安全标志,并进行经常性检查保证完好。九是在建建筑物内严禁设置办公区、民工集体宿舍。十是民工宿舍彩钢板临时用房不得低于A级(不燃)要求。

  (四)控制风险,推进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长效治理

  一是全面摸排风险。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 土木工程建筑业涉及的典型危险化学品一般有:焊接使用乙炔、氧气、油漆稀释剂涉及丙酮、乙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使用硝铵炸药等。

  各有关单位要对照上述类型,对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和梳理,有效控制火灾、爆炸、中毒等主要安全风险,明确化学特点、用途范围、负面清单,提炼管理和使用要点,指导工程实践。

  二是加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使用、储存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全过程管控,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郑州市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由建设单位组织自查,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须经国家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审查,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计划未经审查、报备的,不得投入使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计划和具体实施负责。各县(市)、区建设局应积极推进属地管理、信用约束多措并举,同时努力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治理长效机制。

  (五)严防建筑工地溺水、触电、雷击、食物中毒等事故

  一是预防汛期溺水事故。各施工现场存在积水危险点要立即组织回填,无法回填应抽干积水,设置全封闭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加固加高护栏、围挡等防护措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工地,制定溺水危险点防范管理措施和应急处置办法。加强民工安全教育,严禁外出游泳。

  二是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格落实“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做好各配电箱的防雨措施,所有施工现场在大雨天气要全部停止供电。雨后继续施工前,要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写出检查验收报告,并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是积极做好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工作。要密切关注天气和气候变化,健全、完善预警防范制度,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发布有关预警通知,提前部署,做好有关防范和应对工作。同时,各施工企业要根据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及时采取停止施工等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四是加强施工现场食品安全工作,防止中毒事故。施工现场食堂应加强卫生工作,改善工人伙食,同时要保证饮食卫生。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食品的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严防腹泻等肠道疾病和集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工人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范工作,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全面排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向郑州市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郑州市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开展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王永明

  电 话:67188926

  邮 箱:zac671765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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