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筑节能施工现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7-10-25 00:00:00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建科〔2017〕32号)和《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建筑工程节能施工现场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经研究,成立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节能施工现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曲 标 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徐栓成 市质监站站长

      陈家兴 市质监站经开分站站长

      远 烁 市建委质安处处长

  成 员:林 海  张 艳  李一玮  唐碧凤  张  瑞

      赵建世  张 凯  尹明杰  赵晨峰  王 亮

      焦 震  杜 沛  苏晓明  娄洪亮  温明宇

  二、检查范围及方式

  (一)检查范围

  全市建筑节能在建工地。

  (二)检查时间

  企业全面自查:  10月20日—10月29日   

  检 查 组 抽 查:  10月30日—11月20日 

  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1.本次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建筑节能工程进行飞行检查、随机抽查。

  2.检查工程数量。检查组抽查阶段的受检项目通过在项目台账中抽取及现场随机选取确定。郑州市区抽查项目不少于6个,每个县(市、区)抽查项目不少于2个,其中保障性住房或大型公共建筑不少于1个。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节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二)节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和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落实情况。

  (三)节能工程参建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制度,是否遵照合同到岗履约,是否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问题。

  (四)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抽查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的实体质量、质量控制资料情况,并对建筑节能材料的性能指标和外墙节能构造进行抽测。

  (五)对2017年初我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和下发暂停施工通知、提请行政执法的工程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提交在建建筑节能工程台账,同时,提供必要的检查仪器设备。

  (二)注重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实体质量和质量行为问题,现场下达《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和《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不良行为告知书》,由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建委和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委联系人:蔡胜坤,联系电话:67176526,市质监站联系人:尹明杰,联系电话:67881621。

  (三)严肃工作纪律。检查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确保检查活动廉洁、节约、高效。

 

  附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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