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管理的通知 (试行)》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4-04 00:00:00  

各开发区、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管理的通知(试行)》(豫建〔2018〕27号)转发于你们。望各单位要深刻学习领悟省厅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宣贯举措;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依法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新型墙体材料标识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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