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5-18 00:00:00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建设领域接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建设行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成立三个督导组和四个巡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督导组

  1、第一督导组:

  组 长:潘建华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李海霞、李世杰、陈卫华、杨伟东

  督查范围:市城建委监管房屋建筑、市政及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2、第二督导组:

  组 长:曲 标 市城建委副主任

  成 员:远 烁、张秋福、王永明、孟玲艳

  督查范围:各县(市、区)建设工程、市内五区集体土地工程

  3、第三督导组:

  组 长:王庆华 市重点项目办副主任

  成 员:艾红军、褚 冰、付 鑫、李鸿辉

  督查范围:市重点项目办监管工程

  (二)巡查组

  1、第一巡查组

  组 长:廖 薇、沈燕霞

  副组长:赵 磊

  成 员:市安监站巡检一科、巡检二科、巡检三科、市政地铁一科、市政地铁二科工作人员

  巡查范围:市安监站巡检一科、巡检二科、巡检三科、市政地铁一科、市政地铁二科监管工程

  2、第二巡查组

  组 长:魏宁虹

  成 员:市安监站经开区分站巡检一科、巡检二科工作人员

  巡查范围:市安监站经开区分站监管工程

  3、第三巡查组:

  组 长:艾红军

  成 员:市重点项目办安全监督处工作人员

  巡查范围:市重点项目办监管工程

  4、第四巡查组

  组 长:各县(市、区)建设局主管安全副局长

  成 员: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安全监督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巡查范围:各县(市、区)监管工程、市内五区集体土地工程

  二、检查时间

  2018年5月5日至2018年8月5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全面排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巡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将对2018年以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项目和企业要逐一督导检查。

  四、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参建主体是否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验检测、使用等单位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组织协调,及时拨付安全生产费用,合理控制工期。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足额配备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是否认真开展2018年度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监理单位是否全面履行监理职责,认真审查施工及分包单位资质、各类资格证书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监督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二)企业施工现场自查自纠整改情况。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监理单位是否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是否提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专用梯道、降水排水和边坡作业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监测、防护和评估情况。

  施工现场模板支撑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模架拆除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脚手架搭设是否规范,扫地杆及斜撑搭设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防护架体是否超出作业面,整体稳定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洞口、临边防护是否到位,搭设方式及材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卸料平台钢丝绳拉环、预埋扣件、连墙件或锚固钢筋设置是否规范。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是否严格按照经过审批、论证的方案实施,建筑起重机械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产权备案及检测、使用登记相关手续,是否存在违规投入使用的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企业是否具备安拆资质和安全许可证以及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足额配备。施工作业吊篮是否选用合格配件,使用前是否进行空载试验,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吊篮作业区是否设置隔离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

  施工现场外电保护、接零保护、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照明系统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接地装置是否规范可靠,电线电缆破损老化的是否及时更换。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临时设施搭设选用的材质是否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

  (三)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是否建立台账。重大危险源公示及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资金投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扬尘污染防治费专款专用情况。

  (四)监理单位是否依法履行监理职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是否将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其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查责任,是否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改进安全施工条件,是否配备专职人员对夏季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监理,对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整改到位,施工企业不整改的是否下令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施工现场应急制度是否健全。应急资源保障、应急演练情况是否落实,是否有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消防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消防设施是否配置合理和满足消防要求,在建工程施工是否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是否有满足要求的防火疏散通道,施工现场是否有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记录,是否设置防火警示标牌。

  (六)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针对夏季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是否认真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是否以防汛、防暑、防火、防风、防触电、防中毒、防溺亡为关键,针对夏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是否辩识各类重大危险点源并建立薄弱环节台账,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是否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工作。

  五、工作安排

  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分四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2018年5月5日至5月25日)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要组织力量对照检查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各企业要对建筑施工各部位、各环节、各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描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并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郑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自查表报送至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安全监督机构。

  (二)全面排查(2018年5月25日至6月5日)

  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排查力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深入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督检查。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彻底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要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督导检查(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

  市城建委、市重点项目办、市安监局将联合督导检查,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项目,彻底治理一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通报约谈一批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公布曝光一批记录“黑名单”的本地企业,清理退出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的外地企业,倒逼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四)总结提高(2018年7月5日至8月5日)

  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安全监督机构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深化完善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并于2018年8月1日前报送大检查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及郑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保证大检查有力有序扎实开展,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属地管理,狠抓薄弱环节。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组织督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改。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针对乡(镇、办)三层及以上村民自建房屋,要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强化督导巡查,加大监管力度。市城建委将建立健全建设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队伍建设,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综合运用“物联网”及“互联网+”创新监管模式,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24小时在线监控,建立现代化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加大通报约谈、曝光处理力度,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增强群众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提高总体安全管理水平。

  (四)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请假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明确责任归属与处置流程,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联系人:王永明、汪原力,联系电话:67176526、67188760,电子邮箱:ajzdck@163.com。

  附件:

  1、郑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自查表

  2、郑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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