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无烟单位重创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7-19 00:00:00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二级机构:

  现将《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无烟单位重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7月19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无烟单位重创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委无烟单位重创工作,根据《郑州市无烟单位创建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郑爱卫﹝2018﹞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努力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培养干部职工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有效降低吸烟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形成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确保无烟单位重创成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无烟单位重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郑州市建委无烟单位重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杨虎臣 市建委党组书记

      梁远森 市建委主任

  副组长:张春喜 市建委党组副书记

      金建新 市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丁启豹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建委纪检组长

      王立新 市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 琦 市建委副主任

      曲 标 市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俊铭 市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高必成 市建委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程建柏 市建委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王少旭 市建委党组成员、调研员            

  成 员:韩 宙 市建委办公室主任

      王 岩 市建委信访处处长

      李锦林 市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处处长

      沈建宏 市建委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张顺海 市建委建筑业市场管理处处长

      王正田 市建委工程招投标监管处处长

      远 烁 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曹 静 市建委勘察设计处处长            

      李勇军 市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

      容美玲 市建委财务审计处处长

      候庆法 市建委组织宣传处处长

      李海岩 市建委编制人事处处长

      付青原 市建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屈 健 市建委法规监察处副处长

      范永星 市建委村镇建设处副处长

      张华义 市建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主任科员            

  禁烟劝阻员:除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之外的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共86名)

  禁烟监督员:韩 宙 候庆法 付青原 陈恩军 葛尚飞 武鹏年 朱书伟 曲河新 王军勇 赵海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韩宙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陈恩军、葛尚飞、武鹏年、朱书伟、曲河新、王军勇、赵海江担任。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无烟单位重创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监督禁烟考评奖惩制度、公务活动禁烟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无烟单位重创的指导、督查和禁烟标识设置等其他日常工作;负责掌握干部职工吸烟情况并及时提供禁烟帮助。

  禁烟劝阻员负责劝阻本单位职工、外来办事人员吸烟行为;负责机关办公区域的检查、巡查等工作。

  禁烟监督员负责监督机关办公区域禁烟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规劝、制止、登记、上报发现的各类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加强宣教和培训。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发出无烟倡议,公布控烟制度,迅速掀起无烟单位重创热潮。制定固定的禁烟宣传栏、板,及时发放禁烟宣传资料;通过网站、OA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草危害;邀请有关专家开展禁烟知识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禁烟劝阻员和监督员的培训;及时为戒烟需求的干部职工提供禁烟帮助。

  (二)规范无烟环境建设。单位办公楼入口处、大厅、会议室、厕所、电梯、楼梯、办公室、会议室等室内外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要设置醒目、规范的禁烟标识,同时,告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来访者不得在上述区域吸烟;禁止在会议室、办公室等办公区域摆放烟具;禁止在所属区域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摆放烟草广告;禁止在公务活动中吸烟、敬烟、劝烟,提供烟草制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开支。

  (三)建立禁烟目标责任体系。禁烟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有关处室要做好资金、人员、物品等保障。禁烟监督员、劝阻员要严格落实责任;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也要充分认识吸烟的危害性,带头控烟、禁烟,并均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此外,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督。

  (四)制定禁烟考评奖惩制度。禁烟工作与精神文明奖、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相挂钩。年终对在控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处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对多次违反控烟规定的处室或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及相应惩处(详见附件)。

  (五)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禁烟劝阻员、监督员要加强对控烟工作的日常巡查,坚决避免违反控烟规定的情况发生;各处室每周要组织自查自评,并做好自查整改记录;委无烟单位重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六)全力做好迎检各项准备。通过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对照郑州市无烟单位标准,系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全力做好迎检准备,确保无烟单位重创成功。各二级机构要于7月2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至委无烟单位重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8月3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至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并根据反馈意见在一周内进行整改,整改后接受复检。

  (七)建立控烟无烟长效机制。重创成功后要加强自身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重创成功后零投诉、三年届满后重创顺利。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员参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的主要环节;创建无烟单位是各级卫生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创建或复检的前提条件。广大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消除与己无关、敷衍观望的错误认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投身到重创工作中来;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倡导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弘扬社会公德,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落实责任,积极整改。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禁烟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重创工作方案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应改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把无烟单位重创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委属各二级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本方案,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落实相关要求。

  (三)强化监督,严格奖惩。禁烟劝阻员、监督员要全面加强监督,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和定期劝阻、监督记录。同时,严格兑现奖惩,确保重创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1.市建委禁烟考评奖惩制度

     2.市建委禁烟考评奖惩标准

     3.禁烟工作检查及奖惩记录

     4.工作人员禁烟培训会会议记录及签到表

     5.禁烟劝阻员及监督员培训会会议记录及签到表

     6.工作人员吸烟情况及禁烟帮助情况记录表

     7.禁烟劝阻及监督工作记录

     8.创建郑州市无烟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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