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行业质量检查“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1-23 00:00:00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的通知》(郑建文〔2018〕150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的通知》(郑建文〔2018〕179号)要求,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建委纪检组和市建委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随机抽取了检查项目,随机抽取了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抽检项目清单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已予以公示;检查组专家对初步检查发现涉及强条和安全隐患的问题,以及公示后抽检项目相关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诉材料进行了复核。现将检查组专家意见及处理建议(详见附件1、2)等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各县(市、区)建设局、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2018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抽查了16个项目,其中公共建筑3个、住宅项目12个(含安置房项目4个)、工业建筑1个;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抽查了2个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其中1个项目同时为隔震减震工程;随机抽取了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施工等方面的专家26人,对18个项目的送审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严格认真的检查和复核,并对2个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存在问题

  对送审资料的随机抽查结果表明,我市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总体受控,大部分勘察、设计和审查单位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大部分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满足规定要求,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现场检查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随机抽查发现,工程实体质量基本可控,但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工程建设过程控制资料不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个别单位内部勘察、设计人员不注重业务学习,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编制深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甚至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个别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审查把关不严、漏审强条、存在安全隐患,对报审资料的程序性审查缺失,甚至连整理专家审查意见也出现“将强条打印成一般条文”等错误;个别建设单位收到设计变更,未按规定及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个别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过程控制资料归档管理不完善,存在人员休假无交接等情况而导致施工现场资料缺失。

  检查共发现问题180条,其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条,问题涉及建筑、暖通专业;存在安全隐患3条,问题涉及建筑、结构专业;违反一般性条文118条,问题涵盖了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施工等专业;其它问题57条。大部分项目相关单位已在检查发现问题公示后自觉主动、积极整改完善。

  三、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由各相关县(市、区)建设局及有关单位根据检查结果,进一步核实相关违法违规事实,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等法律法规,对所有存在问题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及时整改,并依法处理,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和处理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建设局应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按《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建文〔2018〕144号)要求,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报检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从业人员,并及时上报检查处理结果。

  (二)审查机构应加强施工图审查质量和资料归档管理。审查机构要按照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审查人员学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审查要点等业务技术知识,提高审查质量。审查机构应加强对报审资料的程序性审查,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检查设计图纸是否执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和原审查意见一样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印章确认。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审查记录、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等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三)勘察设计企业应完善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校对、审核、审定”的三级审查、项目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签字盖章的出图制度,把安全隐患或违反强条的问题解决在出具正式施工图之前;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图纸技术交底和重大建设项目派驻设计代表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对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特别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学习,对于标准中为非强条、但列入强条汇编的内容,应高度重视,从而提高设计的合理性和施工的把控性,提升服务质量。

  (四)相关责任主体应树立精品意识,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精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要树立精品意识,倡导工匠精神,加强过程控制,严格变更程序(凡变更内容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报原审查机构审查),共同打造精品工程。

  附件:1.2018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抽查项目发现问题汇总表

     2.郑州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抽查项目发现问题汇总表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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