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项目单位: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7〕3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4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郑建文〔2018〕22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计划组织申报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装配式建筑项目
2018年底前开工或竣工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住宅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项目
(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
已在市发改委备案或立项、明确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建设的项目
二、资金补助标准
(一)对于2018年底前开工或竣工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住宅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项目:给予50元/平方米的市财政资金的补助,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二)对于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根据示范项目确认年度,给予不同的财政资金奖励:被认定为2018年度的示范项目,资金奖励标准为500元/平方米,且单个项目不超过1500万元;被认定为2019年度的示范项目,资金奖励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且单个项目不超过1200万元;被认定为2020年度的示范项目,资金奖励标准为300元/平方米,且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 郑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申报书(附件1);
2.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6-8项根据项目进度选择提供):
(1)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表(以单体建筑为评价单元,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盖章)(附件2)
(2)装配率计算书(以单体建筑为计算单元,依据设计文件进行计算,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盖章)
(3)标准层施工设计图纸(含构件加工设计图、室内装修设计图等深化图纸)
(4)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书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6)构件采购合同、进货清单及结算清单
(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8)能反映项目进度的影像资料(提供3~5张现场照片)
(二)申报超低能耗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 郑州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申报书(附件3);
2. 郑州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技术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4);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6项根据项目进度选择提供):
(1)项目的备案或立项批复文件
(2)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书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4)采购合同、进货清单及结算清单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6)能反映项目进度的影像资料(提供3~5张现场照片)
(三)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证明材料胶装成册(一式六份并附电子版),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郑州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管理办公室。
四、申报时限
2019年5月31日之前。
五、其他
(一)各县(市、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本辖区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二)市节能装配办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并组织专家评审。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凤歌
联系电话: 0371-67172796
电子邮箱:zzszpsldxzbgs@163.com
报送单位:郑州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管理办公室
报送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市城建局1206室
邮 编:450006
附件:
1. 郑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申报书
2. 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表
3. 郑州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申报书
4. 郑州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技术方案编写提纲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