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撤销郑州轩龙置业有限公司不良记录并恢复工程建设手续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6-13 00:00:00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8年10月29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金岱李一号院”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造成社会不稳定事件的通报》(郑建文〔2018〕211号)文件,对郑州轩龙置业有限公司在其开发的“金岱李一号院”项目中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通报,并记录不良行为及暂停新开发项目及该项目商品房预售等行政处理。接到通报后,该公司高度重视,加大拖欠纠纷解决力度,较好解决了拖欠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

  依据《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豫建〔2008〕63号)第十一条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结合企业整改情况及相关承诺,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撤销郑州轩龙置业有限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录,并恢复其工程建设手续。

 

 

 

2019年6月13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