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10-08 10:30:01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9月29日,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建市〔2021〕281号),决定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为开展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要按照对照检查内容,对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已完成招标投标活动的项目,列出项目清单,逐项开展自查,并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自查。对正在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项目持续开展排查,排查时限至2022年4月30日。自查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整立改,即时纠正。

二、2021年12月底前,市城乡建设局依照项目清单,组织人员对各区(县、市)、各开发区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当地项目清单总数的10%。被投诉的项目为抽查重点,被举报的项目必查。

三、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要针对自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抽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和完善线索移交、转办机制,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处理。要跟踪问题整改,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处理到位。

四、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厅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安排,认真安排部署,压紧压实责任,规范检查程序,确保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五、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门户网站设立并公开专项检查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加大线索核查力度。通过主流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于10月15日前,向市城乡建设局提供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工程项目清单,并报送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联络员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邮箱:sjwgcztbjgc@163.com ;于2022年5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上报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总结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工程建设领域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情况统计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诉举报电话:037167885515

电子邮箱:sjwgcztbjgc1@163.com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建市〔2021〕281号)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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