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2021年,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全面总结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推动我市建设系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拟对2021年度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1年度评选表彰活动共设置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两大类、8个子项。
二、评选范围
全市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各建筑施工企业,及上述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仅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三、名额分配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6家)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施工企业(34家)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个人(54人)
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先进单位(6家)
5.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先进施工企业(34家)
6.建筑设备管理先进单位 (10家)
7.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先进个人(54人)
8.建筑设备管理先进个人(20人)
四、评选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评选条件,采取单位自评申报、市站初审、市城建局审定的程序进行。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本单位申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材料报市城建局质量安全处;申报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材料报送到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申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材料报送到市建设安全监督站;申报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材料报送到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和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报市城建局工程质量安全处。
五、评选要求
1.申报先进单位或个人,须对照评选条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 (一式二份)。
2.2022年1月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到市城建局质量安全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和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逾期不再受理。
市城建局质量安全处联系人:周长洪 67176526
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人: 黄 琳 67881652
市建设安全监督站联系人: 孟玲艳 67188760
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联系人:焦改霞 67885803
附件:1.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3.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推荐表
4.质量、安全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