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通报
郑建文〔2022〕14号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1-29 14:59:45  

各区县(市)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按照郑州市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郑建文〔2021〕43号)要求,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建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我局于2021年12月份对市级监管的建设项目和各单位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区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主要针对市级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抽查,由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主要围绕质量安全、建筑市场行为、劳动用工等3个方面,对抽取的18个在建项目进行了检查(因各种原因停工2个,实际检查16个)。通过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311项(详见附件),并督促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

第二阶段由市建设局法规处负责,对各区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各区县(市)城乡建设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一)好的方面

一是监管制度普遍落实。绝大多数单位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比较重视,都能做到有研究部署、有抽查计划、有保障措施。中原区建设局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较好,抽查工作落实有力;金水区住建局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抽查计划和抽查方案,并聘请专家参加实地检查,增强了检查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二是部门联合抽查初步展开。各单位积极与本级市场监管部门协调沟通,主动承接部门联合抽查活动。大多数单位都牵头组织了一至两项部门联合抽查,积累了一定的联合抽查经验,为下一步全面展开部门联合抽查打下了基础。其中,新密市住建局、惠济区住建局组织联合抽查程序规范,检查记录详实,督促整改有力。三是抽查结果上传比较及时。多数单位认真落实抽查计划,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抽查任务,及时将抽查结果上传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较好的单位有巩义市住建局、荥阳市住建局等。

(二)存在问题

一是抽查计划针对性不强。有的单位对上级下发的抽查计划照搬照抄,有的将本行政区域内根本未设立的市场主体纳入检查对象,还有的将市级行使的监管权限列在县级抽查计划中,最终导致计划流于形式。二是责任区分不够明确。个别单位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看成牵头科室业务,没有按照“谁监管、谁抽查,谁计划、谁执行”的原则落实抽查计划。这样仅仅靠牵头科室(普遍是法制科)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抽查的效果,也不利于各单位提高监管水平。三是移送违法线索不顺畅。一些单位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不敏感,没有及时向综合执法部门移送,认为企业整改完毕就结案了;一些单位移送违法线索的材料过于简单,存在文书格式不规范、证据材料不齐全、对违法事实定性不清等问题;还有个别单位和综合执法部门沟通不力,导致违法线索有“移送不走、消化不了”的较大风险。

三、在建房屋工程项目抽查情况

(一)好的方面

一是检查的16个在建房屋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积极配合。尽管抽查时间正值冬季施工期间,时间紧任务重,项目各责任主体主动配合抽查工作,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资料的整理与检查对接工作。二是抽查组将有关问题现场反馈后,各个责任主体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整改报告。总的来看,抽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基本建设程序、建设档案整理、项目负责人履行职责方面较规范。

(二)存在问题

一是市场行为和劳动用工方面,有的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中未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和标准化目标;有的项目劳动用工花名册不完整、不清晰,刷卡考勤记录存在缺失;还有的项目劳务人员工资未公示,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材料缺失,未向专用账户拨付资金。二是项目管理方面,一些项目管理较为混乱,未按规定数量配备管理人员,个别项目缺少管理人员任命书。三是施工质量管理方面,一些项目各项制度建设滞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不规范、编制所依据的标准失效,监理规划要素不全、编制依据失效,工程质量验收、旁站记录资料记录不规范,质量通病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等。四是安全管理方面,一些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展缓慢,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资料缺失;一些项目尚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秩序不规范、不严格;还有个别项目存在现场安全管理较差、安全三级教育不落实,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消防措施不到位、用电安全无保障,特种人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五是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一些抽检的塔吊、施工升降机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经常,维保记录不齐全,个别安全装置失效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整改落实和公示工作。对市级监管项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属各相关单位参加抽查的执法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建立台账、逐项抓好落实。对责任单位提交整改材料审核后,统一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涉嫌违法、需要移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的,执法人员要将相关证据材料报局法规处审核后移送。

(二)进一步提高抽查的针对性。针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建设局要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要从严格制订计划开始,认真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筛选抽查事项,每年针对3-5项重点抽查事项增加抽查频次,其他事项则可做一般抽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聘请建设领域的专家参加抽查,并逐步规范专家参加随机抽查的形式,为抽查活动提供技术保障,提高抽查的专业性。  

(三)抓好抽查结果的运用。一是及时上传抽查结果,各建设局要将抽查结果全部上传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条件单位,可以将检查记录作为附件或证明材料上传;在此基础上,要将检查结果做好归档,加强执法卷宗管理。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监管漏洞,要及时通知相关执法人员,采取补救措施,积极堵塞漏洞、化解监管风险。三是打通违法线索移送渠道,建立健全违法线索移送制度,确保在抽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能够“交得出、有反馈”。

附件:2021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汇总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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