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荐(申报)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及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10-12 15:12:43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做好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基地申报把关、预评价和评价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对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及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评审委员会予以调整,现将推荐(申报)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及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专业方面

专业为规划与建筑、结构工程、暖通设备、给排水、电气工程、建筑材料、建筑经济、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专业领域。

(二)技术或知识方面

熟悉装配式建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有从事装配式建筑方面工作的实践和经验。

(三)职称和实践方面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装配式建筑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工程业绩。(1)承担过4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或2项以上大型工程的开发建设、工程施工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承担过不少于20个项目的部品部件生产与供应管理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承担过2个以上装配式装修或模块化建筑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

2.高校教师。在高等院校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专业教学5年以上。

3装配式建筑设计人员。在拥有建筑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院从事装配式建筑设计及相关工作满10年以上。

4.其他方面人员。作为课题完成人前10名,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装配式建筑相关课题;或作为装配式建筑技术研究人员,完成不少于3个市级以上的装配式建筑课题研究工作。国家级、省(部)科技成果奖(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作为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等参与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等重大奖项。作为装配式建筑标准主要起草人前10名,参与国家、河南省、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标准编制工作,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四)其他方面。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公道正派;有良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与相关社会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除外)。

二、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请。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推荐或申报专家库均需填写《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原专家库的专家也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

(二)审核认定。推荐(申报)入库专家经审查合格后录入专家库,并从中选任市装配式建筑评审委员会成员。

(三)动态调整。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入库专家应该按规定接受管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调整和补充。对德才兼备、技术水平高、表现突出的专家补充选入专家库或评审委员会,对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或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的专家将予以调出。

(四)其他。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全国范围内聘任相应专家。

三、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申报)表》(附专家身份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照片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一同报送至市城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闯

联系方式:(0371)67188928

电子邮箱:zzscxjsjjnkjc@163.com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市城乡城建局1508办公室

附件: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申报)表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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