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整改方案》的通知
郑建文〔2022〕195号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11-24 17:32:47  

机关各处室、二级机构:

现将《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2022年11月24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整改方案 

根据《郑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2021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郑消安办〔2022〕90号)要求,对照《关于国务院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情况的反馈意见(河南省)》中指出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结合《郑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四单一表”的通知》(郑消安〔2022〕15号)要求,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时代消防事业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问题导向,把考核巡查通报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我局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机,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机制,加快推进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郑州城乡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问题整改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传达理解不够深入、结合实际不够紧密、落实力度不够坚决。

责任单位:各部门

工作措施: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导工作全过程,推动落实消防工作重点任务。

(二)部分地市城乡建设部门未查处或移送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消防处、质监站、安监站。

工作措施:

1.及时查处或移送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严格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

2.及时查处或移交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3.构建消防监管信息共享和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定期通报典型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

(三)社会消防单位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检查隐患、发现隐患能力不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针对性不强,与单位灾情及火灾危险性不能很好地对应。

责任单位:办公室、消防处、质安处、质监站、安监站。

工作措施:

1.每季度对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房开展检查。检查要有方案,有台账,有具体反馈,有成效总结,数据要形成闭环。

2.每季度开展在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并及时报送总结。

3.每季度对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灭火演练。

4.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时编制更新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消防演练。加强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为指引,把整改工作实绩作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契机,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以对消防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正视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切实抓紧抓实,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统筹指导。各部门要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要把解决思想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对照通报问题和工作建议,认真查找影响和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源头性、制度性、瓶颈性问题,既注重“当下改”,更加突出“长久立”,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完善长效机制。

(三)做好整改落实。各项问题应于12月前整改完毕,并将工作情况于12月23日前报送至消防处。

联系人:冯华   电子邮箱:zzjwxfysc@163.com。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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