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情况的通报
郑建文〔2023〕207号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12-19 17:20:41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查的通知》(豫建科〔2023〕238号)及《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郑建文〔2023〕51号)有关要求,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于2023年11月17日组织随机抽取的10名专家对37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进行了行政检查。检查情况已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企业或个人应在公示期内登录“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提出复核申请,说明理由,并上传书面证明材料。公示期间,发现所公示企业有任何问题的可以向我局反映举报。截至12月18日,共收到20家企业的申诉材料,未收到举报材料。专家已复核申诉材料。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由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组织自查自纠。第二阶段由市城建局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相关业务专家,对照《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郑建文〔2023〕171号)具体检查内容进行抽查。本次抽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37家(其中,1家企业正在办理注销手续,1家企业未开展工程造价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文档65项,检查发现问题详见附件。

二、企业抽查情况

(一)好的方面

一是被抽查的多数造价咨询企业能够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二是将有关抽查情况公示后,多数相关造价咨询企业能够对照问题逐项进行整改。从抽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保缴纳等方面总体较为规范。

(二)存在问题

个别造价咨询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文件、专职专业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项目资料等文件未上传至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信息系统。

三、整改落实情况

对本次监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通知相关企业进行整改。企业报送了书面整改材料,并对已上传至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把关确认,除北京泽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河南三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正在办理人员调离手续)等企业外,其余企业检查中所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附件中正在办理注销手续、人员调离手续的2家企业,应在2024年3月1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应包括存在问题、相应的具体整改情况及证明材料,并应备注经办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报送至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16楼1602室)。联系电话:0371-67188925。

二是未抽查到的造价咨询企业,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应安排专人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对照郑建文〔2023〕171号文件具体检查内容自查自纠,主动整改,自觉接受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不再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情况汇总表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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