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补充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12-28 15:05:12  

郑州市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推动郑州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建科〔2017〕31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郑建文〔2021〕192号),经研究,决定对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进行考核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补充范围

1.经认定确定为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进行动态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2.拟申请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按相关流程进行评审,通过后纳入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

3.经认定确定为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三年认定有效期满后未在规定时间提请复审的企业按照申报流程重新申报评审。

二、考核调整办法

(一)已认定为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

1.报送资料。参加动态考核的企业报送《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基本情况表》,项目立项(备案)相关资料,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管理制度、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年度发展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2.审核考察。根据企业报送资料进行考核,并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有问题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达标的,撤销产业基地认定,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3.调整发布。将调整后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对外公布。

(二)拟申请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

符合《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中第四条要求的企业,按照要求报送资料,经评审、认定后对外发布。

三、有关要求

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将纸质版资料盖章后,于2024年1月12日前报送至市城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150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zsjwjn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翟文博,联系电话:67188928/15890678756



附件: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基本情况表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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