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郑州市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3-27 16:06:23  

各区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资金和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豫财建〔2024〕18号)要求,市城建局将启动郑州市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资金和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豫财建〔2024〕18号)要求,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高速服务区、国 (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 (充电桩、变压器、开关柜、电缆)投资总额的40%予以给予省级补助;满足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设20个以上充电桩(群)的公用充电设施, 按照主要充电设备 (充电桩、变压器、开关柜、电缆)投资总额的30%给予省级补助。以上建设补助资金均为一次性补助,同一项目不可重复申领。

此外,根据河南省住建厅通知,使用专项债资金建设充电设施不可申请奖补;公用示范站项目不在本次奖补范围内,后续会单独发文。

二、验收流程

1.申报省级奖补资金的企业需准备竣工验收报告(参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20执行)、财务决算报告、相关发票等,通过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提交,并提供电子扫描资料。同时,填报《河南省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河南省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2)、企业承诺书(附件3)。

2.各区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企业申报,对附件1、附件2、附件3进行汇总,于4月6日前以正式文件提交至市城建局。

3.市城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并委托第三方咨询公司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城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联合行文至省相关部门申请省级奖补资金。

联系人:韩 博,联系电话:15093162368

附件:

1.河南省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申请表

2.河南省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

3.企业承诺书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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