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郑州市建筑施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专家动态更新管理的通知
郑建文〔2024〕136号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9-29 15:30:21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为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从专家遴选、专家论证、事中事后检查、信用管理等环节,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压实论证责任,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促进专家资源共享。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建行规〔2021〕7号)等文件精神,省辖市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建立危大工程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有专家库已运行5年时间,根据《郑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郑建文〔2019〕283号)第四条之规定,对郑州市建筑施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进行动态更新管理,启动专家库重新组建工作。一是对因工作调动、个人自身其它原因不再符合入库资格的专家进行了清理清退;二是对于超龄专家单独进行标记,不在库中显示,设置高龄专家组;三是针对个别新兴专业和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专业知识和能力、业务精通、品德优良的技术人员补充到专家库中,满足论证工作需要,优化专家库人员专业结构;四是试行专家库专家电子证照。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入库专家信用信息档案动态考核

已入库专家请于9月29日-10月15日期间,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点击网页上部“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系统”窗口,输入注册时本人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系统,点击“动态考核”按钮,按提示填报个人信息和自查事项。原则上年龄超过70周岁、工作单位变动已不再郑州工作、身体原因无法胜任专家工作或其他原因不再适宜担任专家工作的,将按规定进行退库。在截止日期前未完成动态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专家资格,将被退出专家库。

二、建立专家库专家电子证书

为减轻专家制证、领证时间成本,方便证书的查询核实和规范管理,提高办证效率,杜绝假证伪证,实行专家证书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专家完成动态考核入库后,由专家库系统自动生成对应专家的电子证书,可自行下载彩色打印论证专家电子证书。在使用电子证书过程中,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查验证书真伪。

三、激励措施

(一)根据从事专家论证工作情况,建立专家个人信用信息档案,作为参加全市城乡建设行业评先评优活动参考依据。

(二)对在参与重要工作、重大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和影响,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优先推荐参加全市城乡建设行业相关人才选拔和评奖活动。

(三)对于专家所在单位积极支持其参加市城建局和质安中心工作的,作为年度相关工作考核、评先评优参考依据。

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监督中心具体负责对危大工程论证专家库的日常管理。联系电话:67881631,邮箱:zazxfzk@163.com。填报资料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技术专家田老师(联系电话:18539986627)。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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