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勘察设计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专家检查发现问题的通知
郑建文〔2024〕161号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11-18 17:39:25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郑建文〔2024〕124号),在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下,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考核检查,现将抽查资质单位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我市(不含航空港区)共有628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V6.0”及时更新、完善了相关信息,按时提交了资质动态考核资料。另有274家企业未按时报送资质动态考核资料。

根据郑建文〔2024〕124号要求,从“河南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我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单位628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单位(参加2023年度郑州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并获得AAA级的勘察设计企业除外)中,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机抽取了19家;重点检查未报2023年度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统计调查报表的企业(详见2024年5月28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有关情况的通报》附件:未按时完成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年报的企业名单)。具体抽检单位名单已于2024年10月31日予以公示;随机抽取了2名执法人员和3名资质管理专家组成检查组,已于2024年11月5日在市城建局16楼会议室,通过“河南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集中检查了抽检资质单位的动态考核资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专家检查发现问题已于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3日予以公示,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异议,应书面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截至2024年11月13日,共收到4家企业的书面申诉材料,已于11月14日组织专家对申诉材料进行复查。经申诉复查,仍有20家存在问题(详见附件1),有272家企业未按时提交资质动态考核资料(详见附件2)。

二、处理意见

1.此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应根据郑建文〔2024〕124号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整改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2.未按郑建文〔2024〕124号规定的时间提交资质动态考核资料的272家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资质动态考核资料。

三、整改要求

此次抽检资质单位仍存在问题的相关企业(详见附件1)、未按时上报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企业(详见附件2),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我局将上报省住建厅,在河南省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平台上予以警示。相关企业应提交以下资料(其中,书面材料均应提交一式2份,整改报告、情况说明或申请报告均应为原件,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整改报告(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应包括存在问题、相应的具体整改情况及证明材料,并应备注经办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2.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V6.0”填报完善信息、补充完成动态考核(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郑建文〔2024〕124号;目前,资质动态考核模块上报端口已按郑建文〔2024〕124号规定自2024年9月30日24:00时起关闭,再次开放的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并在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里提交动态考核资料,同时应提交系统里导出的书面《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申报表》(带条形码,加盖单位公章);

3.如企业已注销或工商注册地已迁出我市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企业版里提交相应注销或迁出手续,同时应在原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4.如企业申请注销的,应提交注销申请报告(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的副本),并从郑州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咨询电话:67581188)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咨询电话:66069922)上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联系人:聂 帅 王帅旭,联系电话:67188925。

联系地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16楼1602室),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

附件:

1.2024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专家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2.2024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未按时上报资质动态考核企业名单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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