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建第二届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郑建文〔2024〕167号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11-29 15:54:35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依据《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市第一届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已届满,为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充实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力量,经研究,决定组建第二届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原第一届专家库专家可按通知要求重新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宣传贯彻建设工程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的咨询、论证、评估、评定等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等工作;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与建设工程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围绕行业热点问题和疑难问题提出议题,并研究提出建议、意见或报告,开展相关调查研究、现场考察评估、技术攻关、技术指导、培训宣传和政策解读等工作;完成市城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业及人数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电力、石油化工、轨道交通等专业,每个专业不超过20人。

三、入库专家条件

入库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工作严谨;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或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全国知名消防专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不受此年龄限制);

(四)熟悉建设工程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丰富的消防工程实践经验;

(五)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技术服务等工作(包含消防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电力专业、化工专业、轨道交通专业等),且具有1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六)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四、征集方式

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取邀请、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依据《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择优录用。

有申报意向的,经本人自荐或单位(含高校、行业协会、科研单位)书面推荐,将《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证明材料、主要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市城建局1501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满足资格的,由市城建局组织专家依据《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审查认定,择优录用,拟录用专家经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我市第二届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

联系人:王洪义  联系电话:0371-67178198                           

附件:1.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入库专家个人承诺书

          3.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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