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郑建文〔2024〕133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程序,在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下,我局于2024年11月17日组织随机抽取的10名专家对随机抽取的51家受检企业和涉及投诉等16家重点核查企业共67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进行了行政检查。检查情况已于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进行公示,同时对部分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对公示有异议的企业或个人应在公示期内登录“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提出复核申请,说明理由,并上传书面证明材料。公示期间,发现所公示企业有任何问题的可以向我局反映举报。截至12月5日,共收到42家企业的申诉材料,未收到举报材料。专家已复核申诉材料。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由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组织自查自纠。第二阶段由市城建局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相关业务专家,对照郑建文〔2024〕133号文件具体检查内容进行抽查。本次抽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67家(其中,2家企业变更注册地,23家企业未开展工程造价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文档55项,检查发现问题详见附件。
二、企业抽查情况
(一)好的方面
一是被抽查的多数造价咨询企业能够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二是将有关抽查情况公示后,多数相关造价咨询企业能够对照问题逐项进行整改。从抽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保缴纳等方面总体较为规范。
(二)存在问题
个别造价师涉嫌“挂证”;个别造价咨询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文件、专职专业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项目资料等文件未上传至监管系统。
三、整改落实情况
对本次监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通知相关企业进行整改。相关企业报送了书面整改材料,并对已上传至监管系统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把关确认,1家企业个别造价师涉嫌“挂证”,将进一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2家企业注册地变更;10家企业未提交材料、现场核查联系不到,限期提交材料;4家企业提交资料不完整、现场核查联系不到,限期整改到位;23家企业无业务,不确定等级(其中1家企业情况说明显示:自成立以来,一直未从事工程造价相关业务,无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文件,建议注销造价咨询业务);另外还有4家企业存在问题(详见附件);其余企业检查中未发现问题或所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附件中企业注册地变更的,应在监管系统里变更属地;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现场核查联系不到的,应于2025年3月1日前按照郑建文〔2024〕133号文件的要求补充提交材料及情况说明;其他存在问题的,应在2025年3月1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情况说明或整改报告(情况说明、整改报告均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应包括存在问题、相应的具体整改情况,并应备注经办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及证明材料报送至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16楼1602室)。联系电话:0371-67188922。
二是未抽查到的造价咨询企业,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应安排专人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对照郑建文〔2024〕133号文件具体检查内容自查自纠,主动整改,自觉接受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不再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情况汇总表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