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填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做好宣传推广,相关子账号待省厅批复管理用户账号后及时分配。各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请积极注册账号并录入成果,以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填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的通知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