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3-27 11:01:33  

各相关企业、相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关于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建设,培育一批具有“郑州品牌”的智能生产基地。根据计划安排 ,开展2026年度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郑州市辖区内具备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能力,从事预制混凝土、钢结构、装配式装修等建筑部品部件、绿色建材生产及相关智能装备研发制造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符合《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申报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相关申报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评价内容与等级

本次评价严格依据《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导则(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导则”)开展,具体评价维度、评分标准及星级划分细则,详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

(一)《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申报表》(一式三份,格式详见附件3);

(二)自我评价打分表(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评价导则附录A);

(三)综合性材料(含企业概况、信息基建、智能产线、数字化管理、系统集成与创新等);

(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体系认证、产能证明、无事故证明等佐证材料。

五、评价流程

(一)企业自评。对照评价导则开展自评,自评60分及以上方可申报。

(二)材料报送。请各申报企业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全套盖章扫描PDF文件)同步报送至评价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现场核实与技术指导。材料报送完成后,由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会同评审专家,对申报企业开展现场核实,同步开展针对性技术指导,帮扶企业完善申报资料、优化智能生产建设工作。

(四)专家评审。从智能建造专家库随机抽取3–5名专家,采取材料审核+现场核查方式评审。

(五)公示认定。评审结果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星级名单并颁发证书。

(六)监督管理。对获认定企业实行动态监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星级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对照评价标准积极开展自查自评与改造提升,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
凡未在2026年6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各行业协会要做好政策宣贯、组织动员与指导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

(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对弄虚作假骗取认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通报。

七、联系方式

评价工作办公室:郑州市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发展中心(郑州市建筑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熊 琨 0371-67188813/15003805930

童新华 0371-67188813/18603712309

电子邮箱:jnzpzx1211@163.com

报送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207室)

附件:

1.《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导则(试行)》

2.《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申报指南(试行)》

3.《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申报表》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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