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广电南路(渠东路-花园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1-05-13 09: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广电南路(渠东路-花园路)道路工程已由郑发改审批[2017]6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广电南路(渠东路-花园路)道路工程

2.2招标编号:JZ2021018 交易编号:21-GC-0753

2.3投资估算:约2550万(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4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广电南路

2.5项目概况:本工程广电南路(渠东路-花园路)位于郑州市金水区,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次干路,西起渠东路,东至花园路,规划全场916.83米。扣除花园路交叉口现状部分,实际设计长度为893.927米。工程沿线分别与渠东路、索克路、金台路和花园路相交。其中渠东路、花园路为现状路,索克路(已设计)、金台路(交叉口北侧已设计)为规划路。道路规划红线宽30m,双向四车道。道路规划标准面型式为:30米(红线)-2米(人行道)-1米(绿化带)-3米(非机动车道)-1.5米(下凹式绿化带)-15米(机动车道)-1.5米(下凹式绿化带)-3米(非机动车道)-1米(绿化带)-2米(人行道)。

2.6招标范围: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工程等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20年6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查询途径。

3.3.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并且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须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查询途径)。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17、2018、2019年度3年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附近期银行资信证明)经社会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2020 年 6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0年 6月 1 日以来其中三个月)的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最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无质量事故、无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具有不良行为记录和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现已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主体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查询企业时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查询人员时录入人员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5.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

3.6.本项目不得转包(若甲方发现乙方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19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格式.ZZZF)。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

4.2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3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6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上传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

5.7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8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截止之后不能签到,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5.9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办事处黄河路129号聂庄商务大厦G区23楼2313房间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371-63903522

传    真:0371-63903522

邮    箱:jsjsgc63903522@163.com

 

招标代理:河南豫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丁香丽景苑3号楼1单元14层251室

联 系 人:史先生、彭先生

电    话:0371-67112518

传    真:0371-63903522

邮    箱:578633283@qq.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办事处黄河路129号聂庄商务大厦G区23楼2317房间

    话:0371-86092763

传    真:

    箱:jgb3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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