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赋予县(市)255项郑州市 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时间:2021-12-02 15:28:05  

各县(市)委编委,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赋予县(市)255项郑州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赋予县(市)255项郑州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做好落实赋予县(市)部分郑州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县域治理“三起来”重大要求,深化扩权强县改革,按照依法行政、上下配套、权责一致、高效便民、注重实际的原则,积极稳妥向县(市)下放部分郑州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充分激发县(市)发展活力和动力,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赋权事项

此次赋予县(市)的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主要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55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权限清单及责任单位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5日)

1.公布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放权事项,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县(市)人民政府)

2.沟通对接。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县(市)要确定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建立对接机制,明确具体程序、工作要求并及时做好对接、沟通联系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3.完善程序。及时完善各项法律程序等,属于委托下放的事项,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要签订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范围、委托期限、各级职责及权利义务等,依法确定委托事项的手续办理等事宜。(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4.调整权责清单。依照放权清单,及时调整郑州市和各县(市)两级权责清单。(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县(市)人民政府)

(二)指导过渡阶段(2021年12月16日-2022年1月31日)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下放权限的类型特点以及县(市)的业务承接力量,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采用上门指导、以会代训、技能考试等方式,为各县(市)承接权限下放事项的部门培养业务骨干、提升技术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自主工作阶段(2022年2月1日起)

各县(市)要依法行使下放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权限下放遵循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明确市县两级的权限和责任,承接机关要不断优化管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有关工作考核不再列入市级机关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督促检查阶段

对此次下放权限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查督办,及时纠正权力运行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权限下放后运行有序。(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赋予县(市)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扩大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市县两级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二) 确保放权到位。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对照放权清单及实施步骤,按时完成下放任务。放权部门不得继续行使或者以备案名义变相行使已下放给县(市)的权限,不得自行调整或者收回已下放事项。对于下放到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要做到放权和加强管理相结合,实现放、管的协调统一。各县(市)要主动加强与市政府对口部门的沟通,做到无缝对接。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坚持放管结合、明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避免监管真空。

(四)及时评估下放效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下放权限运行效果的评估工作,不断推进扩权强县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赋予县(市)255项郑州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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