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核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03-06 10:21:03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对我局审批的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核准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0年5月1日起,由我局审批的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核准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2.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核准,需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选择河南省—郑州市—部门—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核准,点击“在线办理”直接进入申报系统,按相关提示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告知承诺书》。

3.企业作出符合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后,我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资质许可决定并完成资质证书发放工作。

4.我局作出许可决定后,在3个月内组织人员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完成对申请企业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

5.对涉及公路、水利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核准,我局会同市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相关类别资质许可的后续核查监督工作。

核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依法依规撤销其相应资质;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被撤销资质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记入信用档案,并列入“黑名单”。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从事相关业务,其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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